浙江首例的哥状告GPS监控运营商索赔案判决
http://www.51GPS.com 时间:2008-10-27 51GPS世界网
据湖州在线讯 出租车司机遭遇抢劫,却将为其提供GPS定位系统服务的出租车服务部业主告上法庭,一起看似持刀抢劫的普通刑事案牵出了一桩民事官司。10月23日下午,德清法院对某旅游公司陆某诉李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李某赔偿旅游公司损失8891.91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2007年3月3日凌晨1时左右,蔡某等人搭乘了陆某驾驶的出租车前往武康镇,当车辆行驶至新德公路士林路段时,蔡某摸出弹簧刀要求陆某将车辆掉头前往下舍,陆某立即将车辆掉头、停下,并悄悄用脚踩GPS报警装置报警。李某经营的绿岛服务部总台马上呼叫8163车,蔡某听到后抢夺了对讲机并用刀割断线路。陆某趁机推开车门跳车,并用手机向110报警。绿岛服务部总台见呼叫无回音后,便向110报警,时间与陆某向110报警间隔1分29秒。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GPS定位系统安装、使用、服务协议书》是一份服务合同,合法有效。而服务合同是服务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约定的有关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李某是否存在违约行为,需要承担损失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对照双方所签服务合同约定,被告履行了24小时的监控服务,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也向110进行报警,但比原告晚了1分29秒,李某在服务时存在一定的瑕疵,需承担部分违约行为。安装GPS的初衷是为了车辆和人员安全,减少和降低因安全事故引起的各种损失,但安装GPS并不能保证不发生安全损害事故及相关损失。法院最终判决李某赔偿旅游公司损失8891.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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